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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發行期間:發行期間5年,自民國104年8月18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09年8月18日
四、發行日期:104年8月企業貸款18日。
負債整合F
特此公告。
辦法第二十二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提前贖回者,或本公
到期。
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8月14日證櫃債字第10400229021號函同意,自104年8月18
日起在櫃檯買賣中信貸心上櫃買賣。
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交易,且於同日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債券
二、債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八、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一、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七、還本付息方式: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三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
六、票面利率:0%
三、發行總額及面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貳拾伍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
會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71861號,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
補償金,以面額之102.53%(年收益率約0.5%)以現金一次償還。
萬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
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 02-2702-3999。
十、受託機構: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十一、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104年8月18日發放並於負債整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債(代碼:15892,簡稱:永冠二)。
直接劃撥至債券持有人指定之集保帳戶。
四、發行日期:104年8月企業貸款18日。
負債整合F
特此公告。
辦法第二十二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提前贖回者,或本公
到期。
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8月14日證櫃債字第10400229021號函同意,自104年8月18
日起在櫃檯買賣中信貸心上櫃買賣。
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交易,且於同日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債券
二、債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八、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一、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七、還本付息方式: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三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
六、票面利率:0%
三、發行總額及面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貳拾伍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
會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71861號,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
補償金,以面額之102.53%(年收益率約0.5%)以現金一次償還。
萬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
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 02-2702-3999。
十、受託機構: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十一、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104年8月18日發放並於負債整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債(代碼:15892,簡稱:永冠二)。
直接劃撥至債券持有人指定之集保帳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f-永冠-公告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核准上櫃-062933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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